广东省专升本加分政策(参考于2021年)
为进一步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激励、鼓励高职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提高职业技能,对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相关规定,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职教赛道)(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院校大赛)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具体规定如下:
(一)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金奖或银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铜奖或省赛金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二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获得“互联网+”大赛省赛银奖或铜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三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比赛一. 2021互联网+大赛
由各自院校发起,一步步进入到省、国赛道。(以下以暨南大学为例)
简介:2021年暨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举办两个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同期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互联网+”大赛项目集训营。
参赛项目要求: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比赛计划
1.参赛报名和项目计划书提交(4月16日24:00前,具体视院赛时间安排)2.院级初赛(4月18前)3.校级复赛(拟于4月25日前)4.校级决赛+校级冠军争夺赛暨颁奖仪式(拟于5月30日前)5.备战省赛、国赛(6月~10月)
比赛二. 2021职业院校大赛
简介: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5月至6月,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7个赛区举行,共设102个赛项。大赛开幕式定于5月20日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在山东济南举行。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比赛分组:中职组、高职组比赛项目:比赛项目涵盖102个赛项。其中,中职组10个专业大类,40个赛项;高职组15个专业大类,62个赛项。
报名资格:报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个人赛项各地限额推荐1人参赛,团体赛项各地限额推荐1支队伍参赛。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高等职业学校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团体赛参赛队、个人赛参赛选手均可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比赛三. 2021职业技能大赛
人设部2021年4月1号发布的职业技能大赛信息。
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主要内容(一)组织开展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和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有关实际情况,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新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等专项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