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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1年2月2日前)。
3.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4.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高中毕业考试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5.报考退役士兵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为普通高校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报考的人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6.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登记在册,2021年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注:1、专业组01、02普通批,专业组03为建档立卡批;2、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我校在省招生办划定的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组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跨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考生、征集志愿等录取工作遵照《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2021〕1号)执行。
四.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普通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五.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普通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在专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符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要求,将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以上就是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的简要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