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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航海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leadcom 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11-17 925 0

  【导读】如今2021年广州航海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还未公布,考生可参考往年2020年广州航海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进行参考,考生感兴趣的可点击查阅!

  

  一、广州航海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3.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和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专科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5.广东省户籍的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0年 1月 9日前)。

  6.普通高校毕业的退役士兵,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报考我省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实行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广州航海学院本科插班生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取消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 1月2日至 5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的 48小时内,招生院校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 9日 17:00。

  1.预报名

  2020年 1月2日至 5日(共 4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 http://www.eeagd.edu.cn/bcks,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小程序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网上上传相片、资料不成功的考生,应在预报名时间内自行到我校现场报名点上传相片或交验、上传相关报名资料。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地点:广州航海学院校本部(黄埔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109室),联系电话:020-32081599】

  预报名期间,考生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类别、通讯地址(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不要随便更换,确保能取得联系)。特别提醒: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录取入学后注册学籍的重要信息,请报名时慎重输入,不要出错,入学后学生无法更改学籍信息。

  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 2019年 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招生院校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89338633。

  2.资料审核

  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以便我校审核:

  1)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①体检表;②普通高校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黑笔在本人名字前打“√”)。

  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①户口本(本人姓名页);②体检表;③考生报名

  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 2019年 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①户口本(本人姓名页);②体检表。

  4)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除上述第 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①专科毕业证书;②义务兵退出现役证;③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5)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由我校审核设置为“待验证”,考生可以缴费。考生须在2020年 2月 2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至我校。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 2019年 12月毕业手续,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的结果为“通过”的自学考试考生,需在2020年 4月 15日前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与复印件提交至我校,逾期后果自负。

  6)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下载《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9年 12月9日至2020年1月9日)。

  3.确认报名2020年 1月9日 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我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不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

  报名资格。

  (3)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

  生的录取资格。

  4.报名考试费:每人 200元。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

  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各专业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等见《广州航海学院 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各科满分为 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专业课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对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插本考试大纲。

  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



日期上午 下午 
 时间科目时间科目
 3月7日8:00-10:00政治理论15:00-17:00专业基础课
 10:30-12:30英语
 3月8日9:00-11:00专业课115:00-17:00专业课2

  

      注:准考证由考生在 2020年 3月 1日前后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相关网站通知,我校不负责打印准考证。

  四、广州航海学院本科插班生录取

  (一)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我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两条录取分数线上分专业计划按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我校招生相关专业。

  (四)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入学收费标准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六、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七、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 101号邮编:510725